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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高雄租屋包租代管】小港 崇文46-2 A

6000 元/月

格局: 1房1衛

坪數:6坪

型態: 公寓1樓

現況:【高雄租屋包租代管】小港 崇文46-2 A 近小港捷運站、漢民商圈內



聯絡人:右上選單加LINE(代理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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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高雄租屋包租代管】小港 崇文46-2 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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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施區域

押金:二個月

最短租期:一年

租金包含:水費、網路費、第四台費

養寵物:可以

抽菸:全棟禁菸

開伙:不可以

性別要求:無

房內傢俱:雙人床、衣櫃、桌子、椅子

房內設備:冰箱、電視、冷氣、熱水器、網路、第四台

共用設施:洗衣機

車位:無

  • 屋況說明
  • 週邊生活機能
  • 住房守則
  • 續約/退房須知
  •  

    ✨「漢民商圈」獨立套房  市區正中心  美食匯集地段✨

    🪑 位於一樓免爬樓梯  房內格局方正  室內大空間       

    🐾 寵物友善套房可與心愛的貓咪同住  近漢民公園   飯後運動休閒好地方

    🏫近明星學區旁  漢民國小  小港高中

    🚧交通便利 靠近小港捷運站  南北交通  流暢便利

    🍳附近生活機能完善 家樂福 全聯 商店家林立 採買方便🍱🍔

    🔥🔥超火紅繁榮地段   各重大百貨商圈皆在週邊   生活機能超級棒👍👍👍


    『本物件將依租金酌收物業費總收上限5%』

    電費:5/度,不分季節
    養寵物:可以(限貓(養寵另簽寵物條款並酌收部分費用另議)

     


  • 交通便利:小港捷運站
    優質學區:漢民國小、小港高中、中山國中、高餐
    休閒娛樂:漢民商圈、全聯、家樂福超市、全國電子、嘉家生活百貨
    公園綠地:漢民公園
    金融機構:第一銀行、台灣企銀、
    醫療機構:安泰醫院、小港醫院

  • 1.簽約時承租人須交付房屋押金,且押金不得抵扣租金,承租人若未繳滿押金須簽立差異金額相同之本票,如超過約定繳款日時以違約論,管理公司有權隨時終止契約並將本票交由法院裁定,承租人絕無異議。解約退租時如有承租人應付之款項未付清時由此扣款,承租人不得異議。

    2.每月5號前繳交租金、電費與其他相關費用。

    3.租金一律採銀行轉帳或匯款。

    4.承租套房不得營利使用、不得轉租,若有違反造成損失將由承租人負擔賠償責任。

    5.深夜11點後請放低音量,勿大聲喧嘩。

    6.請隨手關上大門,若因個人疏忽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傷(害),承租人應負完全責任。

    7.因個人疏失需管理人員到場開門,將酌收開門/開鎖費用。

    8.房間牆壁不可釘釘子,如有黏貼物品而損壞須復原屋況或依約賠償

    9.馬桶勿丟置衛生棉、衛生紙、垃圾、廚餘,若因人為使用不當造成堵塞,費用將由承租人自行負擔。

    10.公共空間在未經同意下不得堆放個人物品、垃圾或鞋子。

    11.承租人不得在未經同意下於套房飼養寵物,經發現一律以違約論處(含他人寄放,視同違約)。
    承租人若有飼養寵物於退租時,將派消毒公司消毒,消毒處理費用由承租人負擔(實支實付);若租賃期間內寵物影響環境整潔、安寧及其他房客居住品質時,得隨時要求承租人禁養,經勸導不改善者,則依違約終止本租約並沒收房租押金壹個月,若有其他損壞承租人需照價賠償不得異議。

    12.若承租人因生活習慣或私人問題,造成他人生活不便(如亂丟垃圾菸蒂、亂吐口水檳榔、車輛未停放好、影響住戶安寧、因飼養寵物影響環境等…),經勸導仍未見改善者,得扣除承租人一個月押金,並請承租人無條件立即遷出,承租人絕不異議。若承租人違反上述約定內容,因而造成損失時,承租人需全權負責,若有其他住戶因而提前終止租約時,承租人應賠償全部租金損失。

    13.不得存放危險物品、不得從事違法行為、不得影響公共安全、不得造成他人不便;若發生上述事實並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傷(害),承租人應負完全責任。若發現違法情事則報警處理。

    14.承租人有吸毒、拉K、轟趴、聚眾喧嘩等行為視為違反管理規定,則以違約論,依違約終止本租約、沒收壹個月押金並報警處理。

    15.承租人應妥善維護租賃標的物及設備,除不可抗力之情形外,因人為因素導致租賃標的物及設備損壞,承租人應負損壞賠償之責任。(租賃標的物除燈泡、遙控器及電池外,其他因自然耗損有修繕必要時,由甲方負責修理。

    16.基於租賃安全管理,為審核承租人所提供資料之正確性,得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或依法向司法或警察機關提供承租人個人資料。

  • 1.房屋所有權人如將房屋轉讓他人,在租期、租金不變原則下承租人應配合重新簽約。

    2.續約長度1個月以上,以原租金計。
    續約不滿1個月者以日均值計算 (月租金/30*天數*倍數=實收)
    A.01-07天:以月租金均價1.5倍計算
    B.08-14天:以月租金均價1.3倍計算
    C.15-21天:以月租金均價1.2倍計算
    D.22-29天:以月租金均價1.1倍計算

    3.租賃期間內提前退租時,須至少於五個工作天前告知,並賠償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,如有優惠條款亦要扣回;本公司應於退租後10個工作天內扣除積欠租金、違約金、損害賠償與其他相關費用後退還剩餘押金。

    4.契約期滿未續約或提前退租或因契約終止後,須將居住區域打掃整潔並恢復原狀交還,不得請求遷移費或其他費用。契約終止後,若遺留個人物品、雜物於退租後未搬離者,視同放棄,得由本公司全權處理並酌收清潔清理費用。

    5.期滿退租或提前退租,點交時間為約定點交當天中午12點前,並依合約規定淨空私人物品、清潔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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